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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异地公积金买房贷款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7-31 17:0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异地缴存公积金,襄阳住房公积金,襄阳异地公积金买房贷款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流程)

内容简介

Q公积金在异地缴存,在襄阳购买新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A:异地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或配偶户籍为襄阳市所辖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

Q公积金在异地缴存,在襄阳购买新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A:异地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或配偶户籍为襄阳市所辖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向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以所购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

襄阳市房地产一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3、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首付款凭证;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6、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组合贷款的,应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申报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状况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不低于6个月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清单原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5.《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工作单位及购房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分别出具的家庭拥有住房证明;

7.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应将需要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交由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2、受托银行负责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进行贷前调查、合规性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公积金中心或分支机构审核、审批。

3、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并在6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部分由委贷银行审核、审批,由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借款人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并将其它贷款事项办理完毕。

5、公积金中心依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委贷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销售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将借款人贷款资金全额汇入到售房单位银行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