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出境定居的;
2、购买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理流程
申请:缴存职工向中心营业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接受缴存职工的提取申请。
审查:中心营业网点柜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
决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卡(折);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告知职工无法办理的原因。
申请材料
出境定居: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自住住房的材料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购买自住住房: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自住住房的材料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离休、退休: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
3、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材料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
3、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材料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窗口办理
办事大厅名称:襄阳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号襄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B区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10-12329
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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