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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2: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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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10号),谷城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范围对象及数量

(一)引进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引进5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谷城县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除博士研究生外,应届毕业生应当在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于面试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

5.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管理方式。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隶属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引进人才与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不执行试用期,直接入编,落实编制实名制。按照“集中管理、分头使用,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派驻式的办法,统一选派到县直一级单位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指挥部进行培养使用。即:引进人员的个人档案、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根据各地各单位提出的用人申请,结合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提出派驻意见并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派驻方案。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所驻单位负责、工作成效由所驻单位考核。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由财政全额保障。

(三)生活补贴。“双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生活补助标准:1000元/月;研究生学历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硕士2000元/月、博士4000元/月。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本人申请调动到县内同类型同岗位工作的,由谷城县委组织部、谷城县委编办和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程序优先办理;引进人才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取得谷城县常住户口的,落户人持相关材料向谷城县局提出申请,谷城县局优先办理;引进人才的子女愿意到谷城就学的,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入学,与谷城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在五年服务期内,可以在县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以参加谷城县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县直各单位和各中心工作指挥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的,分别给予25000元、20000元的奖励。在服务期内,分配、考录到谷城县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后,仍然继续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报考费用。报考人员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及外地考生在谷城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费用全免,参加体检考生往返谷城车费凭票据在规定范围内合理报销。

(七)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四、引进办法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报名、初审、查询等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http://gc.lxsk.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月7日上午8:30至 5月21日下午18:00止,逾时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时间。5月7日上午8∶30至5月21日下午18∶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引进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3.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人员在网上提出报名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须打印《谷城县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单位: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电话:0710-7249332。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指南》(附件2)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免冠照片3张以及本人签名的《谷城县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

2.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除需提供引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核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版)及《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并发放《谷城县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应届毕业生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考生面试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聘用

(一)拟引进人员公示。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工作纪律的,不予引进。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出现取消引进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防疫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考试考核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名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谷城县委组织部、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7249332。

特别提醒:

1.报名人员应适时关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在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0-7249332),避免错失引进机会。

2.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在引进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配合,及时关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

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