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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消防员招聘条件及体检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14 07:3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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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说明一、职业规划紧紧围绕职业制发展方向规划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道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认同感、

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说明

一、职业规划

紧紧围绕职业制发展方向规划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道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认同感、价值感、荣誉感。

二、职业前景

(一)支队于各执勤队站设置了站长、指导员、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装备技师和司机组长等管理岗位职务。

(二)表现优秀的给予任职骨干、入党、学车等奖励。

(三)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招生考试(毕业后分配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指挥员)。

(四)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列入衔级计算时间进行授衔。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志愿献身消防队伍建设。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性强,责任感强,身体素质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精神。

(四)政治审查合格。

(五)年龄在18—26岁之间,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籍贯不限。有汽车驾驶(B证以上)放宽年龄至35岁。

(六)原武警消防退伍战士或消防转改后退出的消防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素质的可优先录用。

(七)车辆维修、机械电路维修、新闻摄影、通讯调度、信息传递、户外运动、地震水域救援、医疗急救等特长的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退伍经专业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请咨询报名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28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机关处理的。

5、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9、体检不合格的。

10、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曾在本市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开除或辞退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核工作由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和消防常识;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祈、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心理是否健康。

心理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者,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0%、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心理测试不合格不予以录用。

五、体格检查

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对经初步审查满足招收条件的人员,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使用资格。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身高不足162cm,体重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3、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疼、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疼、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8、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下)的。

9、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10、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

六、政审及资格审查

政审工作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下进行,对拟聘用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查。

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负责招聘的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所有考核及审查结束后,通知各项测试均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试用期两个月,期间组织集中培训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招聘工作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科的监督下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举报监督电话:0710-34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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