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文件精神,依照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社区网格员由城区各区、开发区统一招聘的通知》(襄政法发〔〕25号)指示意见,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高新区户口(团山派出所、米庄派出所、七里河派出所、紫贞派出所、车城派出所、刘集派出所管辖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网格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三年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7月1日(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7月5日-7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襄阳市东风汽车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一楼左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0710-3243575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一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1.应聘人员须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岗位提供以下材料:
①高新区所属镇、街道办事处本辖区居民户口本;
②高新区所属镇、街道办事处本辖区社区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③本辖区内居住地房产证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具备其一即可,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襄阳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xygx.gov.cn/"求职招聘"栏目下载。
4.本次招聘按公告中"岗位计划招聘表"的社区岗位名称和计划招聘数分岗位报名、分岗位统分、分岗位录取。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体检及考察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所报考社区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在市卫健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结束后将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向区人社局报送考察结果。
(二)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新区政府网(http://www.xygx.gov.cn/)求职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报考岗位进行分配,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四)人员递补
截止12月31日前,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各社区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12月31日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