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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谷城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3 03:5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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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谷城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根据《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襄人社发〔2016〕37号)《谷城县教师调动管理办法(试行)》(谷办发〔2017〕6号)《谷城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谷办发

谷城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襄人社发〔2016〕37号)《谷城县教师调动管理办法(试行)》(谷办发〔2017〕6号)《谷城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谷办发电〔〕21号)等精神和城区中小学师资需求,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现状,经县委编委审核批准,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选聘的学校、岗位及数量详见《谷城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县直和城关镇中小学(幼儿园)以外的其他乡镇辖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熟悉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并能正确贯彻执行。

(三)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师德师风上能够起表率作用,具有履行选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上能够起示范引领作用。

(五)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入职教师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合格)。

(六)在我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以上(新聘教师必须达到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其中9月新聘教师视为达到最低三年服务年限)。

(七)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1.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八)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并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九)报考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需与上学年任教学段一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科的需与上学年所任教学科相一致。

(十)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职。

(十一)报考教师必须具有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且不能跨学段报考。

(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教师公开选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3.晋升到高一级别职称未满1年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教育局门口一楼),联系电话:0710-7338417。

  4.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2)学历证书;(3)教师资格证;(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6)《谷城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7)所在学校出具的上年度任教学段及学科证明;(8)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初审合格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按照公开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为确保竞争择优,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大于1:1的比例开考,对选聘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1: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知识》6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90分,满分15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县教育局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公告。

(四)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报岗位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或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选聘资格后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选岗

选岗时,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学历和教龄均相同的,年龄大者优先)。因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选聘资格或在选岗中本人主动放弃后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对拟选聘人员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将拟选聘人员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备案。选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编制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编制、调动和聘用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