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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车辆通行证办理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06:4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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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老河口市车辆通行证办理关于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车辆使用问题通告根据《老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6号令》要求,现就全市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车辆使用问题通告如下:一、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特种车辆不需办理《车辆通行证》,可

老河口市车辆通行证办理

关于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车辆使用问题通告

根据《老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6号令》要求,现就全市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车辆使用问题通告如下:

一、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特种车辆不需办理《车辆通行证》,可正常通行。

二、市域范围内确需公务出行的私家车辆,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制定的分配计划,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统一到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申报领取《车辆通行证》。

三、市民因特殊原因需离开本市,可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报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审批后发放《车辆通行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人员和车辆返回后,到所申请的乡镇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报备,并进行登记、消毒和检测。涉及疫情防控或民生保障的车辆,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运输通行证申请及运输情况的证明,向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申报领取《车辆通行证》。

四、广大市民确因特殊情况在市域内需要用车帮助的,可拨打电话19907273977,由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统筹安排车辆;同时也可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备案并负责协调通行。

五、《车辆通行证》办理地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汉口路388号),联系人:许军,联系电话:13886247788。

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自觉服从交通管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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